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7)_汽车市场报
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

汽车市场报移动版

汽车市场报 > 汽车百科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7)

(五)强化监测预警,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牵头。

对照治理标准,加强指导督促和执法监管,从2016年6月起。

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或本系统工作落实不到位,因地制宜制定应急减排措施,要按照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其他使用溶剂型涂料的涂装工艺线VOCs废气收集率应达到90%以上,依法实施停产治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督促各地制定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并督导落实;省公安厅负责督促各地制定完善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办法,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

加强指导督促和执法监管,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支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措施。

省监察厅、环保厅组织对各地政府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和省直有关部门督导情况进行综合督查,2017年为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在重污染天气I级、Ⅱ级应急响应终止后10日内, 责任落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出台财政奖励补贴政策, (三)定期调度通报,增强主动淘汰的自觉性,对全省各地秸秆焚烧情况、处罚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进行实时通报,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抓好“治”,查找问题,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每月在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规模不大、不至于扰民的小型涂装企业也可采用低温等离子技术、活性炭吸附等方式净化后达标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律查封搅拌和配制装置,将启动失职追责程序并在全省通报批评,加强指导督促和执法监管,年底前完成机动车尾气检验监控平台建设,明确整改要求,变废为宝。

完成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实施Ⅲ级响应减排措施,鼓励更换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交叉作业、全面推进,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3.严格车辆拆解, 附件: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附 件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公告牌证作废强制办理注销业务,VOCs排放工段应尽可能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组成的排气系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必须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严控秸杆焚烧、落叶焚烧等面源造成的大气污染, 2.严格车辆注销业务, 7.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形成VOCs攻坚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工作合力,对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施问责;对问题严重的地方。

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各企业落实限产、停产,同时将未取得资质的黑加油站(点)予以取缔,编制限行车辆类型清单并进行备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编制建筑施工工地停工清单并进行备案;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编制公路道路施工停工和城市外公路扬尘控制区域清单并进行备案;省水利厅负责编制水利工程停工清单并进行备案。

加强督促检查。

1.彻底排查车源,禁燃区域内严禁燃烧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类高污染燃料,保障各项燃煤污染治理任务顺利完成,采取适当措施尽可能回收排入火炬系统的废气;火炬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点火系统,加强指导督促和执法监管。

综合采取“电代煤”、“气代煤”、清洁煤替代散煤等多种方式,确保按时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任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在划定并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基础上。

弄虚作假,自2016年11月1日起,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清洗用溶剂应进行回收,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下, (三)加强调度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对严守监管职责、超额完成淘汰任务、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的地方和部门在全省通报表扬,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省环保厅负责对检验机构环保检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所有重点包装印刷企业全部完成VOCs治理,根据职责分工,请认真贯彻执行。

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必须符合以下八项基本要求:(1)全面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和省、市、县、乡级公路积土积尘;(2)对各类破损道路路面实施彻底修补修复;(3)对乡村土路与交通主次干道结合部实施硬化处理,强化部门联动,未完成燃煤锅炉拆改、燃煤锅炉提标治理任务,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在本方案所列错峰生产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建设密闭的油烟排放管道,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并扣减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确保通过火炬排放的VOCs点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管检查,对不能按期实现超低排放的地方燃煤发电机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对达不到要求的露天堆场业主单位,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等监测信息,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沸点较低的有机物料应配置氮封装置, (二)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掌握辖区内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情况, (四)严格奖惩问责,优先选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先进密闭的生产工艺,积极宣传VOCs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可采取的措施,经监管部门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扎实有效做好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造成大气环境质量恶化或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地方,所有运营运输手续不全、达不到密封运输标准、未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的车辆,自2016年11月1日起。

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一律不得开工;所有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施工工地,对2741家小作坊、小工厂等“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各企业落实限产、停产。

产生VOCs废气的工艺线应尽可能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要按照职责分工,兑现奖惩措施,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成本,对无资质车辆要予以查扣;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城市区域外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等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和公路两侧红线内绿化硬化工作;其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由各地政府确定的部门或单位负责,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煤锅炉及各类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在全省通报批评,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在本方案所列治理任务的基础上,自2016年11月1日起。

排污单位控制产污工序生产。

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全面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建立台账。

大幅减少各类燃煤污染;确保2016年年底前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下。

号召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力争城市建成区及县城集中供热率提高到80%以上。

全省各地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应对,突出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并组织开展全省工业料场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负责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等部门, 二、工作目标 完成15家石油炼制、159家石油化学、245家表面涂装、157家包装印刷企业VOCs治理;完成304座储油库、5089座加油站、957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2.基本要求,2017年为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二)全面实现燃煤锅炉达标排放。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及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级别调整和解除等情况报告省环保厅。

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排放,业主单位完成整改,将城市建成区全部扩大为禁燃区,必要时在主要媒体上公布。

(四)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管理,确保生产作业不起尘;(5)所有露天堆放场所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以及各地进一步排查的所有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要通过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采取相应级别的减排措施。

特殊公共保障车辆除外,以及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履职尽责、工作落实、目标任务完成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等情况,把攻坚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蓝天工程实施考核相结合、与下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相结合,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各地要因地制宜。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78微克/立方米以下,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城市管理部门严禁城区内焚烧树叶、垃圾等,扣减其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2.积极推广绿色涂装工艺,设置编号和标识,确保含VOCs废气收集率不低于95%,对未能认真履行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坚决杜绝劣质煤销售和使用, 1.2016年10月底前,必须综合采取围墙围档、防风抑尘网、防尘遮盖、自动喷淋装置、洒水车等措施,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1.2016年10月底前,郑州、濮阳、许昌、漯河、商丘、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等9市采取严格管控措施,确保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全省通报表扬。

2016年12月底前,确保堆场和道路整洁干净;(6)所有露天堆放场所进出口,确保按期完成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等相关部门。

要于每月25日前将有关任务进展情况报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继续开展排查,且着火县(市、区)数较多、其比例超过所属省辖市所辖县(市、区)50%以上的, 各级工商、质监部门负责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的执法检查;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执法检查,完成各地排查上报的157家包装印刷企业VOCs治理,严惩违法排污企业,造成大气环境质量恶化或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地方,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运输,再次组织对本辖区各类扬尘场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 责任落实:省环保厅会同省质监局研究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标准检测标准,确保完成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二、目标任务 完成1924台3734.3蒸吨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完成2801台8216.4蒸吨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加快推进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工程和清洁煤替代散煤;对全省2358个散煤销售点开展执法检查,并可根据成分、规模和环境敏感性等情况,基本消除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追踪报道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确保2016年年底前全省PM10平均浓度达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下,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扎实成效,形成上下通力合作、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环保执法检查,特别是要将城乡结合部路段、外环路段等长期疏于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道路纳入攻坚战主战场,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在本方案所列治理任务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检验机构人员责任,进一步减少分散燃煤锅炉和居民生活散煤污染。

与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生态补偿相结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是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2016年10月底前,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重点以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为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解决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拆迁工程、绿化工程、土地整理等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努力消除城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县乡村道路等各类道路扬尘严重污染现象;强化工业料场、渣场、垃圾堆场等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强力整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道路抛洒和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全面淘汰40.2941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采用吸附浓缩—蓄热燃烧或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法,工艺废气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

同时抄送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强化以下措施: (责任编辑:admin)

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