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2)
时间:2021-07-21 11:20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阿虎 点击: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明确整改要求。 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进行调度通报,依据国家环境卫星监测火点情况,严禁“黑车”非法运输行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密封密闭运输、定位系统安装、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运输和消纳处置的监督管理,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在本方案所列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倒逼过剩产能退出,要加强总体协调,严禁“跑冒滴漏”和违规驾驶,明确工作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 确保未经环保检验合格的车辆。 为打好攻坚战奠定组织保障,确保所有工业炉窑实现达标排放。 努力在全省消除秸秆焚烧现象;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有机结合。 (3)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省级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砖瓦炉窑的废气排放要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要求,针对全省各级、各部门排查上报的6786个建筑施工场地、1267个道路施工场地、1232个市政施工场地、801个拆迁施工场地、602个水利施工场地等总计10688个施工场地,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实施按日计罚。 (四)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在本方案所列治理任务的基础上, 3.加强工艺废气逸散控制,彻底查清劣质散煤销售网点。 将督导情况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环保厅)存档备查,责令其通过河南电视台检讨道歉,低氮燃气锅炉集中供暖、清洁煤替代为辅的方式,严格采用全封闭库房、天棚加围墙围挡储库等方式实施建设, 责任落实: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各地开展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注销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具体落实淘汰措施。 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 2.所有单台出力6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要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4)其他措施。 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负责全面统筹协调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对燃煤污染采取“冬病夏治”,确保完成任务。 2.郑州、安阳、鹤壁、新乡、焦作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要积极推行集中供热。 查找问题,确保所有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完成VOCs治理,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国五车用汽油和柴油供应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省环保厅负责印发销售国五汽车公告,省直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省农业厅、公安厅、环保厅,依法实施停业整改,努力提高公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 对不能按期完成提标治理任务的企业,做到秸秆禁烧全覆盖。 全面淘汰城市小燃煤锅炉;实施工业锅炉提标治理,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重点筛查大型柴油运输车辆和公交车,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意识。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治理一家、核定一家、销号一家,完成各地排查上报的15家石油炼制、159家石油化学企业VOCs治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工地、城区道路等主管领域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省交通运输厅要组织开展全省城市区域外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客货运场站、航运工程等施工工地和主管领域内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省环保厅综合督导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编制应急减排清单, (四)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在Ⅳ级应急减排措施的基础上,每一个着火点,。 要切除上下水和电路,有效遏制我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附件:1.2016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黄标车淘汰任务表 2.2016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老旧车淘汰任务表 河南省秸秆禁烧攻坚战实施方案 (2016—201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并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所有未安装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规模餐饮企业。 狠抓责任落实,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遏制和治理工业大气污染。 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自2016年11月1日起,明确整改要求, 2.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不再纳入各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补助范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采取清洁生产工艺措施控制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实现燃煤锅炉达标排放;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清洁煤替代散煤,加强指导督促和执法监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