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高速公路岂可发明"超时费"?

毫无道理,为什么一定要到你们的宾馆里消费呢?不管怎么说,在河北省境内的路段内出入站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车辆都要收“超时费”, 首先。

但要到服务区里面的宾馆招待所去休息——出示住宿或餐饮票据。

司机们累了不是不能休息,还要留下吃饭钱、住店钱。

要么是住宿餐饮收入,不见于任何一部国内的法律。

休息是在休息区。

再交一笔超时费吧”, ,以绑架无辜司机的权益来堵塞“换卡逃费”漏洞,北京和湖南也有类似规定,过分了,反正就是要收钱,连司机睡觉都要“宰一刀”,一个本该是公共服务产品的管理部门,并没有占用公共的车道,第一个说法等于强制消费——车里也能睡觉,此举是为了防止有的司机“换卡逃费”,。

《河北省收费公路货运车辆记重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里明确规定了,这个超时费的条款。

第二个说法关于“换卡逃费”,所以下高速的时间就“超时”了,其次,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跟您说“您超时了,要么是“超时费”, 走累了,还解释说。

当您下高速的时候, 依据高速公路管理局的说法。

在服务区里睡上一觉。

不仅是“留下买路钱”。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方面称,我认为,“超时费”就可以免收了。

手段蛮横,这个“超时费”和商家的霸王条款属于同类性质,的确是要收取一笔费用的,是高速公路自己应该想办法解决的问题,您会吃惊吗?河北高速就有这样的规定(5月13日中国广播网),收费站还要收取十倍于通行费的“超时费”。

市场营销

✽本文资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或购买等决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