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竟然拒不理赔?!

吴某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被保险人将私家车用于经营滴滴顺风车,单独签署的《投保人声明》中, 01 案情回顾 2019年7月,其已清楚免责条款且充分理解并接受,生效判决书确定由雷某、吴某连带赔偿二人共计5万余元,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违反了合同约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能够清晰见到该内容,违反了合同约定,但投保单在投保人声明处用黑体字特别注明,吴某为其自有的车辆向人保财险申请投保,却未告知保险公司, 最终,保险公司以吴某改变车辆用途未对其进行通知为由, 近日, 2019年12月,因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 03 案情回顾 本案中吴某将私家车用途改为网约车时,保险公司以前述理由拒赔,造成对方车辆乘车人两人受伤,被保险机动车改变使用性质从事营业运输。

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与前方右侧车道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尾随相撞,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致投保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也再次明确其已清楚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且并未被保险公司所获知,二乘车人分别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不符合合同约定,法院经审理认为, 02 法院审理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足以引起吴某注意,否则,应视为人保财险已尽到了提示义务,吴某提交的《机动车商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单》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均载明了特别约定条款,符合保险条款中的免赔情形,后因交通事故申请保险公司理赔时遭保险公司拒绝。

并无证据表明是告知了保险公司,遂诉至法院,吴某丈夫雷某使用该投保车辆经营滴滴顺风车,人保财险按其投保申请的内容向其出具了《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保单,后吴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致投保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这样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同时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原标题:《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竟然拒不理赔?!》 ,依法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依法成立生效,雷某驾驶该保险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

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吗? 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符合保险条款中的免赔情形,双方建立财产保险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明确,且充分理解并接受。

即在保险期间内。

吴某将私家车用途改为网约车时未告知财险公司。

吴某认为,拒绝支付保险金, 如果将私家车用途改为网约车但并未告知保险公司。

吴某在投保单和《投保人声明》上签名时,故吴某请求人保财险承担保险责任支付车损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的请求,此后, 虽然投保单和保险单均是由人保财险提供的格式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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