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办事指引

须提供市地税部门指定的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账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须专门前往公安机关领取身份证, 目前广州市本级代征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花都区代征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增城市代征银行为建设银行;番禺区代征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增城市、番禺区、花都区参保人也可以选择到市本级代征银行缴费)。

可使用任一家庭成员的银行账户作为扣款帐户,须在登记次月(新年度续保则为当年 8月)4日前将足够余额存入签约帐户中,即可办理参保登记。

以及非本市城镇户籍中小学生,并按本指引第五部分第(一)点第1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签约手续后,只须凭领卡资料到本次参保的登记机构领取《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四)原已参保领取了医保卡的人员不需重新申领。

收取相关申请表和申请资料 3、发放《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核定单》或《个人基本信息确认表》给参保人 (四)补缴业务的办理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给予补缴,不要求办理银行卡, (九)选择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参保人,同时核定其应缴居民医疗保险费。

(二)新年度续保变更缴费办法或扣费银行账号 原选择“自主缴费”而新年度续保需改为“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参保人,如需通过医保卡中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划账缴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年度内未缴费的。

年龄满19周岁的中学生及非本市城镇户籍的中小学生如需在新年度继续参保,外籍学生则须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除年龄满19周岁的中学生及非本市城镇户籍的中小学生外的参保人。

办理流程如下: 1、收齐、审核资料,须提供医保卡(或医保专用存折)和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本保险年度内有效,除新生儿外; 2、新生儿允许在出生三个月内申报补缴, 五、缴费方法 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由广州市地税部门委托银行代为征收,应在当年5至7月持所在学校出具的新年度学籍证明办理续保资格认证手续, (三)领卡时领取《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于当月底之前分发给参保人,其中使用中国居民身份证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停止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领取医保卡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缴费凭证(银行存折或银行柜台打印的收据)复印件; 3.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参保登记流程 1、收齐、审核资料,对登记次月(新年度续保则为当年8月)15日前未能成功划账缴费的,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审核相关资料后办理参保登记,享受相应年度待遇; 3、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受理新生儿的法定监护人提出的补缴申请, 参保登记所属区 发放医保卡部门 地址 越秀 光大银行越秀支行 越秀区教育路 88号首层 荔湾 市医保局荔湾分局 荔湾区芳村大道友伦里 1号首层(芳村隧道口侧) 天河 市医保局天河分局 天河区广和路 17号 萝岗 市医保局萝岗分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 333号办证中心二楼216室 黄埔 市医保局黄埔分局 黄埔区大沙北路 110号黄埔区劳动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南沙 市医保局南沙分局 南沙区金岭北路合成工业区一排 3号南沙区社区管理局大楼二楼 白云 市医保局白云分局 白云区景云路 38号 海珠 市医保局海珠分局 新港西路千禧一街 2-4号首层 (二)上述参保登记机构领取医保卡后 ,如有增加代征银行见地税部门通知,), (十一)就医凭证(医保卡)的申领以及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问题请查阅医保局相关宣传资料; 七、社会医疗保险卡的申领 (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参保人办理首次参保登记的次月19日后, (二)每月最后 2个工作日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暂停受理居民医保以上所有业务,非“在校学生” 非从业居民 男 18≤年龄﹤ 60 非“在校学生”、非从业、不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用人单位退休费、 1-4级工伤待遇 女 18≤年龄﹤55 老年居民 男 ≥ 60周岁 未享受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用人单位退休费、 1-4级工伤待遇 二、缴费标准 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 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保险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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