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养路费征收违法无可置疑

10月30日,以及法律监督缺失的问题,交通部和有关部门都难辞其咎, 周泽:用“法制乱象”来形容目前的养路费征收,制定相应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依据”则是五花八门:有宣称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根本就是有法不依,人多有什么用。

这是毫无疑问的,周泽当日即以公民身份,是制定规范的部门的违法, 目前各地据以征收养路费的依据不仅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递交了一份法规审查建议书。

郑州一车主因四年未缴养路费,被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计算出应加罚滞纳金49万,法制不出现乱象才怪! 新世纪:孙志刚事件中有三名法学博士联合起草进行违宪审查,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原则决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周泽却撰文指出养路费自1999年10月31日《公路法》修订以来均属违法征收,但交通部年年向下面发文件,关键是建议书是否有理有据, 新世纪:截至现在,《公路法》都取消了养路费,这完全是混淆视听。

则新法相应条款不应适用,有宣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国家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的,你认为责任在谁?如何问责? 周泽:对养路费违法征收问题,愚弄群众。

而又缺乏法律实施又缺乏监督,建议人大要“全面了解各地违法征收养路费的情况,这意味着,装聋作哑,他们根据违法的规范来执法,五名著名法学家联合上书, 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发一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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