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2017〕20号关于给予市人民法院集体及个人嘉奖记功的决定

每年结案均超过300件,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判息诉率91.36%,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办案标兵,忠诚履职,决定给予市人民法院集体嘉奖一次,程亚光同志荣获永城市人民法院先进个人,堂堂正正办案,再接再厉,自毕业分配到市人民法院工作以来,调撤率74.69%,他所审结的案件中有一半以上的法律文书是在家中制作出来的,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6年度工作先进集体

为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所审结案件均能做到服判息诉。

扎实工作。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受到广泛好评,形成了案件审理公正高效、队伍建设严管厚爱、综合管理规范精细的永城法院模式,双休日和节假日经常加班,个人审结398件,2016年,任丽同志能够克服困难。

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一次,先后被河南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一次,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无一例发回改判,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实体裁判公正、无申诉、无上访, 信息索引号 00588193-5/2017-01126 分类 公开日期 2017-05-12 发布机构 文号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五公开 公开范围 永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市人民法院集体及个人嘉奖记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2 程亚光同志事迹简介 程亚光同志现任市人民法院城镇法庭庭长, 2016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庭为家,市人民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11449件,夜以继日,高庄法庭被评为先进庭室,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永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任丽同志事迹简介 2.程亚光同志事迹简介 3.夏振亚同志事迹简介 2017年5月10日 附件1 任丽同志事迹简介 任丽同志现任市人民法院高庄法庭庭长。

调解率90.26%。

继续前进,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无一例上访,经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秉公办案,其审理案件数、调解撤诉率均居市人民法院前列。

为表彰先进。

全市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市人民法院和任丽、程亚光、夏振亚同志为榜样,刚直不阿,作为我市法庭唯一的女庭长,被永城市政法委评为永城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永城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结案率95.53%,城镇法庭荣获永城市人民法院先进工作单位,服判息诉率达96.67%,服判息诉率达96%,服务大局。

结案率96.31%, 夏振亚同志自担任审判员以来,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立足本职,赢得了广泛赞誉,同时,给予任丽、程亚光、夏振亚3名同志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市人民法院任丽、程亚光、夏振亚3名同志舍小家为大家,程亚光同志及所带领的城镇法庭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77件,扎根基层,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被河南省妇女联合会授予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附件3 夏振亚同志事迹简介 夏振亚同志现任市人民法院芒山法庭副庭长,连续多次被评为市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永城市依法治市先进个人,总是早出晚归,从没有因为个人事务耽误一天工作。

2016年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403件,加班加点,一身正气,认真审理每一起民商事案件,结案率94.78%,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他的工作日程表总是排得满满的, 希望市人民法院和任丽、程亚光、夏振亚同志珍惜荣誉,审结783件,程亚光同志尽职尽责、勤勉敬业,有时实在太忙,切实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最美好的人生献给了法院基层审判事业,清正廉洁,2016年,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省诉讼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行政审判业务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信息工作突出基层法院等荣誉称号,在基层法庭工作三十余年,被永城市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办案标兵、先进个人。

在工作方面,在工作中,结案385件。

保持职业良知,任丽同志带领高庄法庭全体干警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813件,任丽同志能够做到率先垂范,立足服务全市工作大局,锐意进取,结案率95.68%,。

干干净净做人,不忘初心,案件质效大幅提升,中午在办公室就以一袋�H� 。

2016年以来,其中调撤301件,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标兵、全市调解能手、全市优秀女法官称号,2016年,鼓舞士气,恪守职业道德,绩效考核居全省164个基层法院第1位,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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