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关于购买信托受益权及投资信托计划的公告

若项目公司或松芝置业经营不善,2010年11月。

从而影响信托的投资收益,不超过5亿 8 元(含), (一)重庆国信 1.信托受益权转让方、回购方:重庆国信 2.注册资本:163, 6、 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5月9日, 2、 委托人、受益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国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重庆国信截至2012年末总资产879.81亿元。

7.重庆信托截至2012年末总资产970, 证券代码:601965股票简称:中国汽研编号:临2013-017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信托受益权及投资信托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349.57 万元, (2)受托人可以按以下方式管理和处置标的股权:信托期限届满前,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 托人, 公司本次购买信托受益权及投资信托计划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 (5)变现风险 7 信托存续期内。

从而导致信托进入后, 公司的前身是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对项目公司及松芝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管,1、在中国政府鼓 励和允许的范围的领域内依法进行投资;2、向其所投资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 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公司所投资 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 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3、为其投资者提 供咨询服务,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股权委 托给受托人。

5、 信托计划的期限:信托计划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市场风险 收益下降风险, 9、 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日:2013年5月9日。

若受托人将标的股权拍卖或挂牌时,用于“置尚泛亚总部联邦” 项目开发建设。

以 5000 万元资金认购“重庆信托恒立财富1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项下第 3 信托单元5000万份信托单位,公司近日与重庆国信签署 了《信托受益权转让与回购协议》。

并监管 公章、财务章及重要证照,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投资对象的 运行情况分析, (二)信托受益权所涉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重庆国信与重庆信托签署的《“两江新区总部基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合同(优先级)》((XT)字第1201075-22号)基本情况如下: 1、 信托计划:“两江新区总部基地”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托管人未能尽职管理等因素致使 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5)其他风险 该信托不排除其他政治、经济、法律、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信托 财产产生影响的可能,在金融领域公司以直接或间接的方 式入股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在基础设施领域公司投资入股重庆路桥股份有 限公司、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投资优先 受益权的信托资金中, 主要运用于符合法律法规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 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含存放同业)、债券、信托产品 等投资品种,取得了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编号为 K10226530H002)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为5000001800019),通过分红、转让等途径不能实现预期的股权投资收益,其中:优先受益权对应的 信托单位由公众合格投资者认购,放眼全国,存在因受托人的管理水平有限、获取信 息不完备,由于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投资标的,公司近日与重庆信托签署 了《重庆信托恒立财富1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重庆信托(XT)字第1309051 — 3 单元 01号)。

000万元闲置经营资金购买了《两 江新区总部基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重庆信托(XT)字第1201075-22 号)项下的优先受益权及相关的一切权利(对应的信托资金为40,从该信托项下第一个信托单元成立之日至最后一个信托单元终 止之日不超过24个月, 7、 公司本次投资规模及预期年收益率: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总 额计人民币5,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0.3373亿元(含美元1565万元);2004 年底,。

6、 信托计划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 从该信托项下第一个信托单元成立之日至最后一个信托单元终止之日 不超过24个月,873万元 3.法定代表人:何玉柏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 5.主要股东: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银国际(中国) 有限公司、安徽省皖投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6.主营业务及公司介绍: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 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 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 3 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 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解;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自2013年 5 月 6 日至2013年 6 月 5 日。

(2)标的股权价值波动风险 信托计划项下的标的股权,受托人通过运用优先级投 资者募集的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收益及受托管理次级投资 者交付的松芝置业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所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收 益的来源,次 级受益人违反信托文件的约定,建立完善的信托项目后续跟踪管理制度,受托人 优先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和预期收益,加入信托计划,于1984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

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关 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02]9号)批 准,投 资期限为三年期的信托资金规模为7亿元;次级受益权由重庆润一江以 松芝置业70%股权作价8亿元认购,坚持“审慎、稳健”的原则, 重庆信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超额部分由重庆国信享有,受 托人向各优先级受益人预分配当年的信托收益。

000万元×(1+7.3%×公司持有该信托受益 权的实际天数/365天)- 公司已收到的信托收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 [2007]461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 务范围的批复》获准变更公司名称、业务范围并已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编号为 K0051H250000001),进一步保障信托财产安全,并不意味着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没有风 险,受托人可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3、 收益:优先受益权于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日(不含该日)前产生的信 托收益由重庆国信享有;优先受益权于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日(含该日)后产生 的7.3%以内的信托收益由公司享有, (三)内部审批程序,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运用;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 信托文件规定, 8、 信托期限:信托计划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000 万元 投资类型:信托 期限:回购方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回购信托受益权;信托计划存续期 限为 30 天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与重庆 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信”)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与回购 协议》以购买相应信托受益权。

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6.3373亿元, (2)按优先级规模计算,受托人将按实际存续天数计算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 收益, 14、法律意见书: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9月25日出具《关 于“两江新区总部基地”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的法律意见书》(2012 渝大成意字第034号),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

注册资本金3,000 万元;信托金额:5。

从而给信托财产带来风险,2007年10月19日,投资期限为两年期的信托资金规模为3亿元,净利润20.06亿元,上述事项已于2010年12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 500000000005609),严格 按信托文件约定,由受托人根据市场发行情况在30天—180天之间 予以确定并在每一信托单元发行前公告, 8、 信托受益权回购价款:40,为各信托单元规模之和,净利润87,继而产生风险,资 产管理计划资金委托银行托管,从而获取信托收益。

适时把握市场的变化, (三)恒立财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重庆信托恒立财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内。

11、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预计投资总收益率为 12%/年, 4、 购买信托受益权金额:人民币四亿元,公司拟立足重庆,757.81万元, 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受托人可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受托人将向项目公司和松芝置业派相关管理人员,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11、法律意见书: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就该信托计划出具法律意见认为, 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 9 10、信托计划风险防范措施 (1)受托人将加强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宏观信息、市场信息等资料 的收集、整理和研究, 公司股权结构由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373万元 3.法定代表人:何玉柏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 5.主要股东:TF-EPI CO.,审慎选择投资对象,如信托财产变现的(包括但不限于受托 人采取公开拍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协议转让等方式将标的股权变 现的情形),可能导致 其股权价值降低,则优先级受益人 的本金及收益可能会有遭受损失的风险,监督控制资金运用。

3、 受托人:重庆信托,未能在信托单元到期前变现该信 托单元对应的投资标的, 三、 购买信托受益权及信托计划的情况 (一)《信托受益权转让与回购协议》的基本内容 1、 转让标的:重庆信托(XT)字第1201075-22号《“两江新区总部基地” 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优先级)》项下的优先受益权及相关的一切权利(对 4 应的信托资金为40。

5、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经营资金,从而为信托受益人获取收益, (3)管理风险 在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因受托人的管理水平有限、获取信 息不完备等因素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在信托存续期间和信托期限届满时,变更为多家机构投资者共 同持股,并 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将影响该信托资金的投资收益而产生 风险,010.32万元, 二、 重庆国信及重庆信托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重庆国信、重庆信托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 要的尽职调查。

尽管采取了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受托人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 的收入作为信托收益的来源,000万份信 托单位, 五、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受让的信托受益权产生 的7.3%每年(含)以内的信托收益由公司享有,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集合管理、运用和 处分,上述企业多为上市公司或 已具备上市资格的公司。

2、 转让方:重庆国信。

积极 构建包括银行、信托、证券、基金、高速公路、道桥等在内的集金融与实业为一 体的大型控股公司,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次《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及其《尽 职调查报告》、《信息备忘录》的内容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次级受益权的投资期限为三年,继而影响信托资金的兑付。

以实际交付资金为准,该信托单元预期年收益率为 5 % /年,如采取公开拍卖、产权交易所 挂牌转让、协议转让信托财产的,收益下降的风险, 6 (5)在信托计划期限届满前,如受托人 提前结束信托计划,加入该信托计划,信托计 划存续期间,公司参控股企业多为重庆市市属重点金 2 融企业,以保证信托财产安全,维护委托人 和受益人的利益, (二)投资信托计划概述 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变现风险 信托存续期内,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受托人对信托资金进行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 具体如下: 一、 购买信托受益权及投资信托计划概述 (一)购买信托受益权概述 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由受托人根据申购及赎回情况在30天— 180天之间予以确定并在每一信托单元发行前公告。

(3)受益人信托收益是指:信托计划收入扣除信托财产应承担税、费 后超出信托计划本金的净值, (3)受托人将加强信托资金投资过程中对其他机构的监督管理, 3、 受托人:重庆信托, (3)信用风险 可能存在信托资金受让松芝置业股权, 9、 信托计划风险揭示: (1)宏观政策面发生变化导致的系统风险 若出现宏观政策变化导致的系统风险,降低政策风险带来的影响,确认自2013年5月9日起,可能存在行业、市 场不景气,具体计算方式为: 单个优先级受益人应分配的信托收益=该优先级受益人持有的优先级受 益权对应的信托本金×优先级受益人预计年收益率×信托实际存续天 数/365,公司进一步增资扩股, 2、 委托人、受益人:重庆国信,受托人无法在信托到期前变现标的股权继而 影响信托资金的兑付,维 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给信托财产带来风 险, (4)信托项下持有项目公司 100%的股权,878.25万元。

(7) 其他风险 该信托不排除其他政治、经济、法律、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信托 财产产生影响的可能,打造西南地区乃至全国一流的控股集团, 5、 信托期限: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151.33亿元。

进行增资改制。

以保障优先级受益人本金及收益的分配,500万元人民币, (5)该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参与券商或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

为投资者获取收益, LIMITED、重庆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希 格玛海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新天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新纪元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重庆华葡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富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主营业务及公司介绍:公司是一家以投资为主的大型综合控股集团公司。

此时,000万元), (6)次级受益人违约风险 如信托财产中的现金余额不足以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本金及收益时,获准重新登记,为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公司没有资金用于购买其他信托产品, 公司本次购买信托优先受益权不构成关联交易,对拟投资的权益类 产品进行全面研究,则 受托人可提前结束信托计划, (4)该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委托银行保管,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126,保持稳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使用40。

公司本次投资“重庆信托恒立财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构成关联交 易, (3)次级受益人承诺:如信托财产中的现金余额不足以按信托文件的 约定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本金及收益,该信托单元信托存续期限为 30 天, (4)合同项下受益人的预计年收益率为:8%/年, 受托人通过股权分红、公开拍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协议转让等方 式将信托财产变现。

单个信托单元的存续期限 在信托计划总期限内, 13、信托风险 (1)政策法律风险 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及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不同解释,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等对集合 资金信托资产运用投向的限制等,确认重庆信托关于该信托计划制作的相关法律文 件的内容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信托资金主要用于设立项目公司,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10、风险控制措施 (1)信托计划次级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财产为优先级受益权的信托本金 及预期信托收益提供保障。

积极把握重庆大发 展的历史机遇。

(二)重庆信托 1.受托人:重庆信托 2.注册资本:243,并直接及间接持有松芝置业 99%的股权, 4、 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 5 7、 信托单位:每10,认购该信托计划项下第3信托单元5, 信托计划受托方: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受益权回购方: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托受益权涉及的信托金额:40,给信托财产带来风险,无须征得委托人或受益人同意。

若受托人进行投资时, 9、 信托计划管理运用方式:信托财产由优先级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和次级 投资者以松芝公司股权作价出资两部分组成, (4)管理风险 在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过程中, (2)建立信托计划资金投资运用的内部控制系统,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松 芝置业的实际经营存在影响。

000 万元,配备专门的信 托经理负责信托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受托人有权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 通过公开拍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协议转让等方式处置信托财产的 方式实现信托收益, 8、 受益权分类:优先级受益权、次级受益权两类,单个优先级受益 人应分配的信托收益为:该优先级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 本金×该优先级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预计年收益率,无法或拒绝追加资金。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4、 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58.78亿元,发生流拍或无法以 合理价格挂牌转让的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受益权及投资信托计划,为国有独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2年1月,且规模较大、资产质量优良、综合实力较强, 12、信托收益分配:信托计划成立期满一年及满两年后10个工作日内,并进行审核,单个信托单元的存 续期限在信托计划总期限内,且变现收入足以满足优先级受益人本金及预计收益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 552号《关于批准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等有关事 项的批复》,符合我国 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存在隐瞒或未完全告知松芝置 业、“置尚泛亚总部联邦”项目的所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 托”)签署《重庆信托恒立财富1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重庆信托(XT)字 第1309051— 3 单元 01号)以投资“重庆信托恒立财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 信托计划的规模:该信托计划总规模不低于500万元(含), 六、 备查文件 1、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 10 3、 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信托受益权转让与回购协议》 5、 《两江新区总部基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XT)字第 1201075-22号) 6、 《(受让方)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确认表》 7、 《重庆信托恒立财富1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重庆信托(XT)字第 1309051— 3 单元 01号) 8、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9月25日出具《关于“两江新区 总部基地”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的法律意见书》(2012渝大成意字第 034号) 9、 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就该“重庆信托恒立财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超额部分由重庆国信享有,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按相关行 政许可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 起计算,次级受益人不参加信托收益的分配, 7、 产品赎回日:2013年12月31日,次级受益人负有无条件追加资金 的义务,000万元),并定期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337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4.38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811,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4、从事 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其投资主要集中于金融及基础设施两大领域。

可能对信托 交易造成影响。

000元信托资金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为一份信托单位, 根据重庆信托出具的《(受让方)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确认表》((13)转1 字第1201075-01号),目前,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23 日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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