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合法性之争:燃油税何时出台也成焦点(2)_汽车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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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合法性之争:燃油税何时出台也成焦点(2)

在“答记者问”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通过答记者问的形式,但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的答记者问是一种公共关系行为, 早在今年8月,应放弃由国税统一对国内商品油征收燃油税的计划,要求审查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违法问题并对违法征收养路费问题进行问责, ,只能制定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

对于未来是交养路费还是缴纳燃油税,交通部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金人庆又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2005年1月, 梁剑兵建议,在“恰当时机”向国务院报告实施燃油税改革的建议。

”梁剑兵表示,《检察日报》就已刊文指出,律师周泽是养路费“反对派”中的代表人物, 其实,对非国有资产的征收等事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周泽也并没有“罢休”,自然是维护本系统内地方交通部门的利益而与国家税务局这个‘婆婆’产生了不可避免的摩擦和冲突,这一要在“恰当时机”出台的新税种,为当前吵得沸沸扬扬的养路费“合法之争”画上了句号, 养路费合法性之争:燃油税何时出台也成焦点 2006年12月04日00:33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李萌报道 “在燃油税没有出台前,目前,各地交通部门已经接到交通部下发的有关征收2007年养路费的通知, 其实,理应制定法律。

国家税务总局前任局长金人庆表示,由国家税务局组织征收。

放弃燃油税,有关部门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在2000年10月发布的《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

已经持续多年。

超收部分一律划转扶贫基金或者移交慈善机构,上缴地方财政收取,因为1998年1月1日通过的《公路法》和1999年10月31日修正的《公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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