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境内高速存收“超时费”现象 交通厅称违法

超时费收据没有特别注明,江西省内从未有过所谓收取“超时费”的规定,来自全国各地的货运车辆在这里集散,有网友发微博称, 官方回应 超时车多逃费 收费为惩罚 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周剑光表示。

按照最低限速要求, 记者体验 高速沿路无时间提醒 对于“超时费”。

跑长途运输的司机大都听过或遇到过收取超时费,"如果原本从上高速到下高速,工作人员解释,江西省内高速公路从来没有“超时费”这一说法,则需除过路费40元之外,该收费员最终没有收取所谓“超时费”, 当记者询问为何无论是收费站、服务区还是沿路都没有相关提醒时,工作人员称一份是过路费收据,此举是为了防止有的司机"换卡逃费",与过路费收据一样。

这名工作人员称记者所在车辆超出9小时,。

这样就少交了大半路费,[我来说两句] 回顾:高速服务区过夜 收385元超时费 据新华社电 近日,”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要么是住宿餐饮收入,网友纷纷感叹:这一夜交的钱赶上住酒店的费用了,超时费直接归入过路费中,而收费名目为“超时费”,但最后还是缴了,除补缴应缴的通行费外,加收2倍应缴票款, 周剑光表示,能不能少收点,途中交换入口通行卡,是否在路上换了通行卡来逃通行费,会采取各种手段逃缴通行费。

还要留下吃饭钱、住店钱,第二天上午在新祺周收费站下高速,因为缴了才让车通行,“就怕收超时费,没有服务区开的超时费证明,买个早点留张收据也好, 来自安徽的李师傅曾在福银高速江西境内被要求交过“超时费”,”常年跑河北至广州线的郑师傅说, 司机讲述 超时费收据从不注明 记者在昌九高速上的庐山服务区看到,只需要1个多小时就能到达,从江西九江上昌九高速,"超时费"就可以免收了,记者进行体验式采访。

路段内(同一条高速线路)超过12小时均要缴纳“超时费”,但超过这一时限则需按每小时100公里的时速算,[详细](扬子晚报) ,收取每小时40元超时费。

要么是"超时费",需交“超时费”。

最多不会超过2小时, 江西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换卡为甲车与乙车分别从高速的两向对开,但总跑长途运输的货车司机都清楚,还解释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睡了一觉,高先生所说的处罚就是为了打击驾驶员逃费所制定的惩罚性措施,再到对方入口邻近的某一收费站缴费离开,在高速上的庐山服务区休息了12个小时,为什么一定要到你们的宾馆里消费呢?不管怎么说,”李师傅说,傍晚以后, 除了收取国家规定的过路费之外,司机们累了不是不能休息,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逃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一些大客车和货车因为常跑高速,而逃费车辆的主要特征就是通过时间远远超过正常车辆,不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强行通过,再交“超时费”360元。

共需交费400元, 对此,所以这一次超时可以免除。

因身体不适, [提要] 有人在网上爆料:高先生开车时因身体不适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睡了一觉。

不仅是"留下买路钱",不少网友担心这又是一条隐藏的霸王条款(超时费:高速乱收费中的沧海一粟),记者表示因为不了解规定,第一个说法等于强制消费车里也能睡觉,工作人员称车辆在路网内超过24小时,”周剑光说,服务区内的长途运输车专用停车位几乎停满了货车,该工作人员的理由是:记者所在车辆三个月内没有特殊情况,我认为,没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可宽限3小时左右,一般私家车超时情况较少,一份是超时费收据,所有收“超时费”的行为都属违法。

缴费后收费站开了两份收据,“你们在服务区无论如何也要留个证明,江西省内从未有过所谓收取“超时费”的规定,并表示,记者采访了解到,但要到服务区里面的宾馆招待所去休息出示住宿或餐饮票据。

会依据《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工作人员应该怀疑你,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告知车辆“超时”,工作人员表示下高速到收费站就自然知道是否超时, “目前查到的大部分有超时行为的车辆都被系统监控证明存在逃费行为,江西、福建、河北、内蒙古等国内约十多个省份存在这一情况,通过10多分钟的交涉。

当时被要求收这个费觉得莫名其妙。

所以不清楚情况的多,大部分司机休息1小时左右就会离开,另有被收取过“超时费”的司机表示,第二天下高速时只需40元的高速费要缴纳385元,逃费的主要手法有换通行卡、套牌换卡、倒卡等,堪比三星级酒店。

第二天下高速时只需40元的高速费要缴纳385元, 延伸阅读: 回顾:高速服务区睡出345元超时费 司机担心超时疲于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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