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一检车站未办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并投用 被罚7.53万元

, nbspnbsp东北网8月14日讯(记者 刘嘉) 14日,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8月6日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被处以75300元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

五常市宏达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手续不齐全就投用”, nbspnbsp7月29日,有居民向该单位举报称,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该检车机构已将环评手续进行网络备案,近日五常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 nbspnbsp日前,环保执法人员达到现场后发现,五常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下达处罚告知,7月下旬,随后, nbspnbsp截至记者发稿时,擅自开工建设并已投入使用”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常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记者从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五常镇一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并投用的环境违法行为。

经调查核实,该检车机构确实存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决定对该检车机构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三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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