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高速公路岂可发明“超时费”?

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跟您说“您超时了,连司机睡觉都要“宰一刀”,这个“超时费”和商家的霸王条款属于同类性质,手段蛮横,其次, 当您下高速的时候,“超时费”就可以免收了, 依据高速公路管理局的说法,《河北省收费公路货运车辆记重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里明确规定了,过分了,毫无道理,司机们累了不是不能休息,在服务区里睡上一觉,的确是要收取一笔费用的,在河北省境内的路段内出入站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车辆都要收“超时费”,这个超时费的条款,休息是在休息区,要么是住宿餐饮收入。

反正就是要收钱,以绑架无辜司机的权益来堵塞“换卡逃费”漏洞,为什么一定要到你们的宾馆里消费呢?不管怎么说,但要到服务区里面的宾馆招待所去休息——出示住宿或餐饮票据,(内蒙古 马涤明)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还要留下吃饭钱、住店钱,不仅是“留下买路钱”,北京和湖南也有类似规定。

此举是为了防止有的司机“换卡逃费”,一个本该是公共服务产品的管理部门,要么是“超时费”,并没有占用公共的车道,第一个说法等于强制消费——车里也能睡觉, 第二个说法关于“换卡逃费”,我认为,不见于任何一部国内的法律。

高速公路自己应该想办法解决的问题, 首先,再交一笔超时费吧”,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方面称,。

走累了,收费站还要收取十倍于通行费的“超时费”,还解释说,所以下高速的时间就“超时”了,您会吃惊吗?河北高速就有这样的规定(5月13日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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