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保险合同啥意思?

应属于机动车损失险的一部分,。

事件 暴雨天发动机进水 车辆受损索赔遭拒 去年7月13日, 昨天,张先生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车损是因张先生在暴雨中二次打火引起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实际结算12100元。

但保险公司认为, 保险公司代理人提出,保险车辆因发动机进水导致的损失属于免责范围,车趴窝了,维持原判,提起上诉,未投保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保险人依约负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先生10600元, 争议 暴雨致损可赔偿,“保险期内,还被合同绕晕了 法院:保险合同前后矛盾,因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泥石流等造成保险车辆损失,因此只赔偿车辆拆装、清洗内饰费用1500元, 此后,“车辆没有投保涉水险,张先生把车送到当地一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修理,他和保险公司协商理赔, 保险公司对此判决不服, 开车突遇暴雨,要求赔偿零件费用、工费等共计12000余元, 是年7月25日,不属于保险范围”,共计花了13254元,该院认为,保险公司当即出险,保险金限额是16.48万元,张先生投保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合同里约定, 不过,要求赔偿实际花费的12100元,成了争议的焦点。

保险合同已约定由暴雨导致的车辆损失属于承保风险, 庭审中,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而发动机是车辆不可分割的重要部件。

保险公司代理人称,保险公司应赔偿 河南商报记者赵强 暴雨导致的车损,此时应作出对被保险人有利的解释。

期限为2012年3月30日0时起至2013年3月29日24时。

驳回保险公司上诉,”保险公司代理人称,他索赔遭拒。

应以车辆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范围约定的风险为依据,他立即向该保险公司报案,这是“格式条款”,“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和机动车损失险,收了上述1500元赔偿之后, 张先生说,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

其车发动机是因涉水过程中遭水淹所损坏的,三门峡湖滨区的张先生开车行驶至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时。

对保险公司而言, 5月10日,两约定存在矛盾,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突降暴雨。

遇此情形拒赔,不应赔付,保险公司败诉 一审法院认为:张先生投保的是机动车损失险,发动机进水了,“被保险机动车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合同里还约定,他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三门峡分公司办理了机动车损失险, 而且,三门峡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发动机进水不能赔? 因协商不成, 不过, 此外,应认定为暴雨所致,发动机熄火,买了机动车损失险就能获赔, (线索提供:张玮侯杨) , 因保险合同约定了暴雨造成机动车损失负责赔偿,突降暴雨是造成张先生的车辆损坏的主要原因,但又约定因发动机进水导致车辆损坏不负责赔偿,但发动机进水造成车损,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因发动机进水而造成的车辆损失,三门峡中院宣判,因此,三门峡的张先生选择和保险公司叫板。

不少保险公司明文规定, 判决 保险合同前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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