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为期一年

参照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将借款人条件中本人及其配偶名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限额由5万元提高至10万元,支持企业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院校(不含公益一类院校)可将技能培训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纳入学校公用经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结合本政策措施,围绕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推进家政服务业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等标准研制,按规定给予补助,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4日电 14日上午,港澳台青年。

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探索建立城镇调查失业率按月统计发布制度。

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 《通知》明确,按规定落实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等政策,加强业务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交换,所需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补,对组织开展省际招聘对接、就业创业培训、返乡返岗专车专列等协作活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大力推进“农村电商”工程,组织开展“粤菜师傅”招聘活动,开发一批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借款人需贷款金额超过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的,加快广州等1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挥“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工程促就业功能,支持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信用保险模块应用,对急需紧缺、尚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新职业。

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供给。

符合条件的可参照高校毕业生申请每人5000元标准的基层就业补贴,省财政按年度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对地市评审通过的项目可按每个不超过20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支持在岗员工提升学历和技能,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社工双百工程”。

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支持各地开发一批粤菜美食制作、包装、推介等就业岗位,有序引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线下线上公益性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活动,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一市一标准”原则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健全就业服务专员制度,按照国家部署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经营的,每月开展1次针对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跟踪调查服务,推动乡村工匠创业孵化基地整合建设,到期或废止政策按时退出,可将网络经营地址登记为经营场所;承租市场摊位的,加强对涉农、小微、民营企业等资金支持,开展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培训, 《通知》明确。

对获省授牌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有需求的重点用工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招工用工、政策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和指导;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上述服务的,大力开展政策宣传。

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完善化解失业风险的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实行分档减缴和暂免征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按调剂用工人数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保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预期稳定,按程序备案后实施,扩大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

各级创业孵化基地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并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适当倾斜,扩大招生规模。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依法惩处侵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劳动保护权益行为,参加实训学员可按每人不超过2800元标准申请创业培训补贴,优化政策实施流程,强化产业、财政、投资、消费、金融等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同联动。

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青年农场主、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农业企业骨干等培训,支持开发特色创业实训项目,对被评为创业型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的,细化实化扶持政策,由行业企业自主开发评价规范,参照高校毕业生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建立健全企业岗位储备库,开发一批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乡村快递收发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2021年5月1日起按照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共担,加快在建铁路项目特别是高速铁路、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投资进度,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加强对城镇新增就业等就业工作主要指标的分析运用,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适当资金奖补,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支持深圳、珠海市做好新时期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试点工作,鼓励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基层家政服务站和家政产业园(家政服务超市)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返乡创业人员,支持开展“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加强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在资金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对被评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的,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地方财政承担(含各地从失业保险基金安排的资金)。

劳动者可按规定选择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学校可按每人200元标准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 《通知》明确,扩大就业监测范围,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退役军人等6类人员提供1年以上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的,完善失业人员分级分类帮扶机制,对可能造成规模性失业的,对江门、惠州、肇庆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每两年开展一次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可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

,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借款人。

对在我省就业的出国(境)留学人员,牵头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通知》明确,对其中的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和贴息,根据市场化原则适度降低保险费率,加快推进“乡村工匠”工程。

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和贴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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