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1·13”致10死2伤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披露!

监督检查不力;未央区交通运输局未严格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上岗,未央区交通运输管理站2名责任人等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驾驶人张某安驾驶陕A76FA5 号小客车(核载7 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实载12 人)沿纺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新农村400V05 南04”号电线杆(基准点)以南18.1米处,督促市政配套公司等单位落实“纺渭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力;对“12345”投诉热线举报问题督促落实不力;对市政配套公司未建立道路安全隐患巡查、维护制度和巡查工作落实情况监管失察;未按照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纺渭路小客车超员、车辆非法加装车灯打击力度不够;巡查制度不完善,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西安“1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影响对向车辆行车安全;货车制动不符合规定(经鉴定, 建议由企业内部问责处理市政配套公司设施管理部2名责任人,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意见 事故中小客车驾驶人张某安涉嫌犯罪,对纺渭路等重点路段的路面勤务安排研判不够;对纺渭路等道路隐患路段的治超、夜查相关工作安排部署不力,夜间行驶会车时开启远光灯,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境内发生一起10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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