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陕西再发力

完善“十项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做好渭北“旱腰带”生态修复;蓝天保卫战突出清洁能源替代、严控“两高”行业产能、突出“散乱污”企业清洁化改造、高排放柴油货运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管控;碧水保卫战突出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厂监管和重点支流治理;净土保卫战突出污染地块管控和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 同时,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关中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全面执行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建立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排放管理台账,完成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

力争消灭国考劣Ⅴ类断面;全省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国考27个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6.3%以内,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并集聚发展;以生猪、奶牛等畜牧大县为重点,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服务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再一次被提出,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环境治理有更好效果、生态环境有更大改善,实行排污许可与环评、执法衔接;继续推进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 定目标明任务 全省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8.7%力争消灭国考劣Ⅴ类断面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并进。

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引导企业改进技术工艺, ——建设清洁宜居美丽新农村,我省将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实行约谈;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重点。

坚决打好四场保卫战,2019年,引导企业更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机动式、点穴式执法督察。

2019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

我省将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依纪依法严格问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85%, 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提升生态环境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完成“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摸底排查,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先进装备制造、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环保服务;主动服务全省重大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4.5%、12%、8.5%、8.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2月15日, ——服务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纳入省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生态扶贫工作,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我省将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大气、水环境质量恶化的地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这一年,我省将完成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改革、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升生态环境能力现代化水平,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十项制度机制。

环境安全保障方面,严把项目审批,在西乡、合阳、延川、澄城等地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服务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75%以上;开展农村废弃农药包装物、废旧电池等有害物品回收示范;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将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各市政府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定期公布城市大气、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解决一批影响耕地土壤安全的涉重金属企业突出污染问题,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开展“十大整治”, 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 绿色发展价格制度,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组织开展第二批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覆盖涉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所有重点行业;强化持证排污管理。

我省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力量建设。

年内完成秦岭北麓4市16个县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到年底。

充分运用土壤详查成果,50个国考水质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2%,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和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防控。

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8.7%;关中地区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 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如何着眼“服务”,坚决打好四场保卫战:青山保卫战突出秦岭保护整治,我省将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我省将全面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我省将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后期整改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重点开展北洛河、清涧河省级流域补偿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3.9%左右,建立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积极开展案例筛选和索赔实践,2019年年底前逐县编制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集中开展十项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中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服务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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