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13條措施 應對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

承擔省外調入生活物資任務的企業,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簡化流程、快速審批、盡快發放,建立中小企業“服務包”制度,各地可對減免租金的業主給予適度財政補貼, 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受疫情影響的參保企業按規定備案后,所產生的物流費用由省財政全額負擔, 人民網成都2月6日電 據四川省政府官網消息,省財政根據地方政府實際補貼額度的35%給予補助,不得抽貸、斷貸、壓貸、罰息,市(州)、縣(市、區)政府給予損失分擔,中小微企業存量貸款疫情防控期間到期辦理續貸或展期,開辟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參與疫情防控的醫療衛生機構和物流企業車輛,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按政策范圍內最低標准執行,鼓勵市(州)、縣(市、區)用好用活應急轉貸資金為中小企業提供轉貸服務,省財政按地方政府實際補貼額的50%給予補助﹔對省確定的承擔保供任務的骨干商貿流通企業,可申請免征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金融機構對到期續貸和新增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在現有基礎上予以下浮, 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企業,簡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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