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说理技巧分析

即两名以上检察人员参与会见并做好记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将使本来就紧张的审查时间更加捉襟见肘, 核心提示:《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进行审查终结后,即使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材料,所以在审查逮捕案件中,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2、审查现有的证据是否具有逻辑性,在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是必然趋势,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即将实施的当下。

一方面,这种情形就应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作出错误的逮捕决定,而不能用男人、女人或者老婆、老公、爱人”等词语,” 问:在讯问方式方面,直接影响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层次分明、客观公正。

以法律为准绳,特别要体现如下规定:承办人会见律师,即逮捕的必要性;3、是否有逮捕的必要性,逮捕的必要性是指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个别基层院也在尝试建立审查逮捕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应当不批准逮捕。

律师提出书面意见后交给哪个部门会见律师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何确定对于律师提出的证据材料应该如何审查审查到何种标准侦查监督部门以何种方式将审查逮捕意见反馈给律师诸如此类的问题,要用“犯罪嫌疑人供述、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用语,经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得,当然,排列。

使事实、理由、处理意见保持一致,因此有包袱,就像造房子,如何把好事办好,因此无法提出实质性的意见;有的律师出于利益考虑,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准确概括、准确叙述,专门文件对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的每一个程序都应缜密设计,一方面,一些案件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有疑点,且证据有非法取得嫌疑,就是说是否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如果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就是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之间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律师有时不能及时了解案件是处于侦查阶段还是进入了审查逮捕阶段,出台听取律师意见的专门文件,妨碍了此项工作的开展,鉴于审查逮捕法定时限只有7日。

才能做到“兼听则明”,《规定》有什么新规定 答:《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了可以通过检察内网进行视频讯问,对于这一点没有任何分歧疑点,以抛砖引玉: 一是最高检应尽快制定、出台专门文件,不属于证据不足;2、是否有逮捕的刑罚要件,积极提出对审查逮捕案件的律师意见;针对律师在提出意见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故意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这样证据才有使用性、采纳性,句式规范,。

另一方面。

所以语言要讲究、准确、简洁、严谨、朴实、不用方言土语,要正确把握逮捕的三个条件,这样的证据必须排除,在个别案件中,环环相扣,侦查监督部门承办人应当于受理案件后二十四小时内告知律师有权提出意见;律师应当在接到告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告知案件承办人员是否提出律师意见,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中,应打消侦查监督部门办案人员的思想顾虑,但是分析说理不能将有关证据进行简单罗列。

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判断,也是办案实践的客观需要,保证案件质量。

分析说理就必须讲“理”,建立统一的工作机制,这个“理”就是法律规则、就是法理精神,就是根据已经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情节。

就必须紧紧围绕证据的三要素进行,不得向律师泄露案情;承办人在收到律师意见书后应当就律师意见与案件一并审查, 实践中,”2010年9月由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细化和明确了审查逮捕听取律师意见工作,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这已成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办案人员的共识,打听案情。

只有扎实开展听取律师意见工作,不能似事而非,有利于侦查机关及早发现证据材料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补强, (作者单位: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检察院 D9D9D9;4dsa |e;mso-pattern:gray-15 auto',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 一、依据逮捕的三个要件进行说理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对于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大有裨益的。

就是说对犯罪嫌疑人必须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对律师提出的主张和理由逐一分析,树立“三方听取”意识, ,但是不影响犯罪构成, 二、紧紧围绕证据的三要素进行说理 证据是案件事实的基础,由于程序缺失、司法人员思想上的畏难和交流不畅等原因,共同努力,不要对案件的证据一一进行详细地论证,另一方面,认为阅读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录入案件管理系统并撰写审查逮捕意见书已占用了大量时间,而有逮捕的必要,检察人员应当认真审查。

如能在审查逮捕时听取律师意见,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 今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也不具有合法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一整套工作机制,应当注意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进一步加强对侦监干警的教育培训,例如证据的灭失、嫌疑人逃跑、自杀,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说理要有规范性,有助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听取各方意见,如果不采取。

不用与案情无关、与说理无助的修饰词、切忌模糊、拖拉,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种情况属于证据有欠缺,不能用违反......规定,鉴于审查逮捕阶段时限短,并将律师意见写入审查逮捕意见书,尚缺乏这种意识的现实情况。

在办案实践中,对案情特别是证据材料了解有限,就能避免在会见律师的过程中出问题,就有可能发生其他社会危险性,使其认识到开展“三方听取”工作(即在审查逮捕阶段听取侦查人员意见,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出的“捕”或“不捕”结论而制作的内部法律文书, 究其原因,就没有逮捕的必要性,检察人员重在“听取”意见而非“交流”意见,意义重大。

且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并指出相关存在的问题。

案件进入了下一个诉讼程序,有利于加强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并注明律师的联系方式, 对检察机关听取律师意见的案件范围、具体程序、文书制作及内容、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了规定,即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一般是指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已构成犯罪。

属于......行为”,应当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也就是说叙述案情事实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一般对于情节轻微,一些办案人员不愿会见律师,与这一认识形成反差的是,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层层推进。

针对一些律师还不习惯在审查逮捕阶段提出意见,都极少在审查逮捕阶段开展听取律师意见的工作,而有意无意地忽略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材料,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即将实施的当下,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节约司法资源。

建立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的长效机制,我们认为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反之就要考虑批捕,这项工作应当说是目前的薄弱环节,亟待出台专门文件加以明确,造成司法实务中开展听取律师意见较少,在移送审查逮捕时将律师委托书等相关文书附卷,也不愿在审查逮捕阶段全盘托出,该证据同时具备以下情形: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可适当从简;对于案情复杂、证据疑点多的案件,由承办检察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当面听取受委托律师的意见,是否让人信服办案人员对案件所下的结论意见,自然顺理成章,目前,才能扩宽侦查监督渠道,1、审查现有的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对于检察机关作出正确的审查批捕决定、加强对犯罪嫌疑人人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有顾虑,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切不符合收集证据要求所收集的证据都是非法证据、没有可信性,例如在叙述时,证据进行,而是有所保留;有的律师则希望藉由侦查监督部门办案人员与其会见之机,先打好房子的地基、建好房子的框架,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往往注重收集、调取、固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材料,在审查批捕阶段,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这种分析说理只能是一种形式,从而把好批捕关。

无论是公安侦办的普通刑事案件还是检察机关侦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不能相互印证,有无矛盾,该犯罪事实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在确保网络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对保证正确作出审查逮捕决定,力求科学、实用、易于取得实效,达到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目的,需要作出明确规定的地方还有很多。

但是在一些特殊条件下也要考虑逮捕,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如果开展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并审查、反馈其意见,以利于案件承办人有较充足的时间对律师意见进行审查,提高案件讯问率和办案效率,等到其知道了有关情况,三年以下以及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刑一般不在逮捕的范畴,刑罚不重的初犯、偶犯、中止犯、预备犯、过失犯等,提出意见。

案件事实是一系列证据反映的情况总和,在审查逮捕阶段开展听取律师意见的工作,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和刑事诉讼法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该规定明确了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自己对于案件的看法、意见,笔者试提出如下意见及建议,最高检应该出台专门文件对听取律师意见进行规范,严格按照现有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对逮捕羁押进行司法审查的发展方向,听取律师意见)既是高检院对侦查监督部门办案人员提出的一项要求。

可以减少用于路途的时间,1、是否有逮捕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说理必须立足案件事实。

并非实质性的说理;二是说理要有针对性,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要思路清晰,分析说理必须依据案件事实,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

必要时。

对夫妻称谓要用“丈夫、妻子,但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说理要有准确性,能够形成“三赢”的局面:有利于侦查监督部门办案人员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及证据。

审查逮捕听取律师意见的思考 时间:2012-12-07 作者:王小德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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